通知公告

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财务部《关于试用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时间:2016-01-05 作者: 点击数:

为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科学化,做到国有资产管理数据准确、信息公开、责任到人。学校决定从2016年 1月 1日起,开始试用“合肥工业大学固定资产网络管理系统(下称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使用要求

1.从2016年1月1日起,凡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均须经系统进行,不再受理手工填写的《固定资产验收单》。

2.各单位获得固定资产后,依据“谁经办、谁填报”的原则,填写“固定资产报增单”(即固定资产验收单,下称报增单)。

3.固定资产入账的程序为:经办人填报→单位资产管理员审核→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核→经办人报账→固定资产入账。

4.请各学院、各部(院、处)及直属单位明确一名资产管理员,统一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审核的验收和审核。其中网络信息中心、物业服务中心、能源服务中心、饮食服务中心单独设立一名资产管理员;宣城校区参考合肥校区执行。请上述单位于2016年1月5日前将资产管理员的名单(工号、联系电话)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便及时授权。

二、系统使用流程

1.经手人通过自己的信息门户进入校园网,在业务系统中点击“资产管理”,进入系统。

2.在资产登记栏中点击“登记”,进入合肥工业大学固定资产卡片登记表,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卡片填写的具体说明见附件(合肥工业大学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卡片填写方法)。

3.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数据”,卡片信息即被报送至单位资产管理员处,等待单位资产管理员的审核。同时在“资产登记”栏中点击“打印/修改/删除”,打印报增单并请经费主管、领用人签字。

4.经手人携带经经费主管、领用人签字的报增单送单位资产管理员审核,单位资产管理员对系统卡片上的信息和实物进行核对,一致后审核通过并在报增单上签字。

5.经手人携带报增单及发票到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

6.审核通过后,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打印条形码标签交经手人带回并在相应资产上粘贴(在资产的明显、牢靠的位置上粘贴);同时,资产报增信息实时报送财务,等待报账。

7.经手人持报增单和发票到财务报账后,固定资产入库。

三、注意事项

1.考虑部分教师教学和科研任务比较繁重,其在办理固定资产中可授权其学生办理,授权方法:进入合肥工业大学固定资产网络管理系统后,点击“附属功能”,在新的版面中再点击“授权用户”,进入“设置新的授权人员”,输入学生的学号后,点击“保存”即可。授权后,学生即可使用其学号进入合肥工业大学固定资产网络管理系统,以教师名义办理固定资产入账的相关手续。

2.进口设备和单价金额大于或等于10万元的贵重仪器设备须将购置合同扫描或拍照后和发票一起导入系统中。

3.由于本系统处于试用期,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联系。

4.由于目前我校正处于竞聘上岗和机构调整过程中,请各单位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在人员和机构变化后,及时办理国有资产移交和接受手续。

联系电话:62901718,联系人:张老师

特此通知财务部

2015年12月25日

注:我院资产管理员为陈莉君老师。

上一篇:转发财务部《关于2016年财务报销的温馨提示》

下一篇:转发财务部《关于2016年财务报销的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