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考试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也是评价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管理,规范试卷的命题、印制、评阅和分析等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教务处将对各学院(系、部)进行试卷抽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抽查2009-2010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课程的试卷及相关材料,抽查的任课教师、课程名称和考试地点名单见附件。
二、各学院(系、部)须提供的材料:
(1)学生成绩记录表;
(2)样卷;
(3)参考答案;
(4)评分标准;
(5)课程考试情况分析表;
(6)学生试卷;
三、检查时间及检查方法:
各学院(系、部)于2010年9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所抽查材料交至教务处质量与评估科(行政2号楼203、204室,电话202419、2901109),由质量与评估科组织专家进行检查。
四、抽查结果将作为各学院年度本科教学状态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09-10-2期末抽查名单.xls
教务处
201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