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质量工程项目在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进一步推进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我校研究决定结合安徽省《关于开展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和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2]50号)、《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合工大政发[2007]81号)和《关于印发< 合肥工业大学特色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等12个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相关文件的通知》(合工大政发[2009]24号)文件精神继续开展质量工程项目的阶段性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所有未结项的各类“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包含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实验实训实习基地、教学团队、精品课程(含双语示范课程)、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名师奖、教坛新秀、应用型教学能力发展中心、高校合作联盟建设和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具体名单如下(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其它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检查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
学校将成立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领导组和专家组,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建设要求和建设内容进行整体检查,必要时进入现场考察。
结项验收的质量工程项目(其中教研项目为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采取答辩方式,由项目主持人用PPT汇报、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其他检查项目以会议审查方式进行。答辩时间与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四、时间安排
1.2012年9月1日前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完成对各类“质量工程”项目的自查和阶段性总结工作。
2.2012年9月12日学院及相关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3.2012年9月25日前学校组织检查验收。
4.2012年9月30日前完成质量工程项目上报和总结工作。
五、材料提交
1.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要提交本院各级质量工程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包含项目实施基本情况、成效与基本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和进一步推进项目建设的有关建议等内容)。电子文档命名为:××学院质量工程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doc,纸质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发至邮箱jxbgs2012@163.com。
2.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统一提交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2),纸质文档一份,学院签字盖章,电子文档发送邮箱jxbgs2012@163.com。
3.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统一提交所有报告书(附件2-4、8-9)纸质一式四份,电子稿(word版)发送邮箱jxbgs2012@163.com;成果附件(附件6、10)纸质一套,电子稿(word版)与报告书合制光盘一份(教学研究项目除外)。报送材料、地点、联系人请详见(附件1)。上述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日期9月12日。
4.对于通过学校审查的省级验收项目(附件2、3、6)负责人要从“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材料,公示名单见教学办网站。上传时间9月27日-9月30日。
六、要求及说明
1.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成立专门组织,认真组织自查和验收工作,严格控制质量;
2.要求各项项目负责人填写材料文字尽量言简意赅、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数据务求准确无误、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省级项目会集中在安徽省高教网上发布,校级项目会在校园网上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3.所有省级项目检查验收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校级项目以《合肥工业大学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标准》(见附件7)为主要依据。
4.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任务书规定的时序实施,学院要约谈项目负责人并填报整改方案报告(见附件11)。
5.本次检查和验收的结果将作为今后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的主要依据。验收结论分优秀、良好、合格、建议整改四个等级。对于评优的项目,将优先推荐申报更高级的质量工程项目,对于建议整改的项目,学校将停拨建设经费,限期整改。
附件下载请到教学办公室网站。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各类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阶段性检查及验收一览表
附件2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3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4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
附件5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成果展示方式
附件6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成果附件
附件7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标准
附件8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项验收表
附件9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10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结题总结和成果附件
附件11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整改方案报告
附件12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
教务部教学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