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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4-01-20 作者: 点击数:

各位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2013年应结题项目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在项目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所有项目的《结题报告》均须报送电子文件和二份签字盖章的纸质文件(其中结题报告最后两页中的财务章由课题负责人去财务部会计服务中心办理盖章手续,会计服务中心联系人:游春,电话:62901135)。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书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三、时间节点

1.项目结题报告集中受理时间:2014年2月13日-2014年2月21日17时截止。

集中受理现场:

科技服务中心(学术会议中心一楼大厅,联系电话:62901951,62901925)

自然科学研究办公室联系电话:62901115,联系人:岳峰,邮箱:kyk@hfut.edu.cn

自然科学研究办公室

2014年1月15日

附件: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399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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