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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认真做好201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答辩、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4-21 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系、专业教研室: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2014版)文件中对201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安排,各学院应在4月24日-5月6日进行自查或中期答辩工作,并将中期答辩的总结于5月13日前送教务部。为了认真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1.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小组)负责明确本院本科生毕业设计工作的相应责任人,并组织开展对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与督导。

2.进一步强化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工作的辅导力度,加强对上机学生的督导,认真落实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每个环节,严把教学质量关。

3.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工作,主动将中期答辩时间地点安排表交到相应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委员手中以便校级检查。

4.各学院要成立5~7人的毕业设计中期检查、答辩委员会,下设答辩小组,并于4月22日16:00前将答辩委员会名单和中期检查、答辩工作计划(包括答辩时间、地点)电子版(请见附件一)发至教务部教学办公室,电子邮箱jxbgs2012@163.com,电话62902408.

5.在做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如遇到影响毕业设计(论文)进程中经学院努力而无法解决的困难,请尽快将信息反馈到教务部教学办公室,学校将尽力予以协调、解决。

二、检查内容

1.毕业设计(论文)文件是否齐全(任务书、指导书、设计方案、毕业实习大纲等)。

2.检查开题报告的完成情况及指导教师评语。

3.检查《毕业设计过程记录表》内相关内容的完成情况。

4.课题选择是否满足教学基本要求,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与毕业设计(论文)课题选择原则是否一致。

5.课题进展情况(是否按原计划进行)。

6.指导教师是否认真负责,对学生辅导力度情况。

7.学生出勤及精力投入情况,毕业设计任务完成是否过半。

三、督促反馈

各学院应将检查情况(包括毕业设计进展情况、毕业设计各专业中期进展特点、毕业设计中期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建议)反馈到每位学生和相应的指导老师,并将中期检查总结(word文档)电子版于5月13日16:00前发送到教务部教学办公室公共邮箱jxbgs2012@163.com。

教学办公室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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