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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直属高校、附院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6-30 作者: 点击数:

皖教工〔2016〕34号

关于组织直属高校、附院优秀教职工

暑期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高校、附院工会:

为关心教师的身心健康、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依据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文件“教育部支持教育系统工会组织开展优秀教师暑期疗休养活动,支持各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优秀教师暑期疗休养活动”(教科文卫体工发〔2015〕11号)的精神,2016年暑期,省教育工会将继续组织直属高校、附院优秀教职工开展暑期疗休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参加休养活动代表的条件:各单位推荐2名代表。代表必须是受省级以上表彰的在职一线教职工(含全国先进工作者,省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级以上优秀工会工作者,省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单位的工会主席、副主席,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表彰的先进个人,全国教育工会、省教育工会表彰的各类先进个人)。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名额;参加活动者不得携带家属、小孩。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病和不宜长途旅行者,各单位不得推荐参加活动。往年参加过省教育工会组织的疗休养活动人员不再参加今年的疗休养活动。

二、请各单位将休养人员登记表、获上述省级以上表彰的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交流材料(各一份)纸质版(加盖公章)和压缩打包的电子版(注明推荐高校或附院)于7月9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工会(邮寄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潜山南路600号安徽工会大厦,邮政编码:230071;电子邮箱:ahsjygh@sina.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登记表上填写的姓名一定要与本人身份证一致。报送名单经省教育工会审核后最终确定参加疗休养人员名单,疗休养人员报名并通过审核后,不得更换人员。

三、今年暑期疗休养活动分两批,分别于7月17日至24日到广西区总工会南宁工人疗养院(每单位推荐1人),8月到黄山工人疗养院(每单位推荐1人)进行疗休养活动的具体时间、报到安排另行通知。疗休养人员请自行前往驻地报到,不安排接送站。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教师资格证。四、疗休养费用:参加疗休养人员,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报销;疗休养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省教育工会承担。

五、活动内容:本次活动以疗休养为主,同时安排工作交流活动。参加疗休养活动人员,请准备1500字左右的交流材料(内容包括个人简历,教书、管理、服务育人方面的情况)。

六、报到安排

(一)7月17日到广西区总工会南宁工人疗养院报到。

1.报到地点:南宁市江南区石柱岭二路2号南宁工人疗养院。

2.乘车路线:

(1)飞机路线:可从南宁机场直接打出租车到疗养院,费用约为120元;也可从南宁机场坐机场大巴2号线到江南客运站,费用20元,再打出租车到疗养院,费用约15元。

(2)火车路线:从南宁东站打出租车到疗养院,费用约为50元;从南宁东站乘K4路车到白沙亭江路口,转乘49路车到石柱岭下车,步行到达。

3.广西区总工会南宁工人疗养院电话:0771-4831946

联系人: 何副院长 13737145469

梅 科 长 13737146817

(二)安徽省黄山工人疗养院报到安排另行通知。

省教育工会联系人:唐成、侯伟伟

联系电话:0551-62777079 15256037099

(此页无正文)

附件:

1. 安徽省教育工会2016年直属高校、附院优秀教师疗休养登记表(广西)

2. 安徽省教育工会2016年直属高校、附院优秀教师疗休养登记表(黄山)

安徽省教育工会

2016年6月28日

请各系部看看可有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如有,下周三之前将名单报给吴卫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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