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现将学校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及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9月26日-27日、10月10日-11日,周末正常休息;
10月1日-4日,放假;
10月5日-9日,正常上班上课。
二、国庆中秋期间及后续教学工作安排
1.10月5日-11日(原校历第5周)的教学活动,按第6周课表提前一周执行。原安排第5周的课表取消,由此造成课时不够需要补课的,由任课教师自行在教务系统中按调停课程序申请补课。
后续周次教学活动均提前一周执行,以此类推至学期结束。
2.本学期寒假放假比原校历提前一周,寒假开始时间为原校历第20周。
3.运动会举行时间另行通知。
三、几点要求
1.在校学生非必要不外出,有外出需求的通过今日校园APP辅导猫模块报备,由学校指定校门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出入校园(宣城校区扫码),可在合肥市(合肥校区学生)、宣城市(宣城校区学生)活动,当日需返回;学生原则上不离开合肥市、宣城市,确需离开合肥市(合肥校区学生)、宣城市(宣城校区学生)的,需向所在学院党委履行请销假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出行,报备出行方式、行程轨迹,返校时需经身份核验、体温检测合格并出示“安康码”绿码,方可进入校园。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教职员工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上不进行跨省出差及外出,尽可能减少公共交通出行。确有特殊原因的,须向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履行请销假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出行,报备出行方式、行程轨迹。处级以上干部需向分管校领导请假,并报学校备案。
3.广大师生员工要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要求。节日期间要注意安全、减少外出。外出要佩戴口罩,做好防护,避免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确保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假期。
4.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认真执行日报告、零报告、“晨午晚”检等制度,妥善安排好有关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确保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应立即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学校总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室设在行政三号楼二楼值班室,总值班电话0551-62903991。
请各单位将本通知精神及时通知到师生员工;值班安排表于9月28日(星期一)前上传到电子值班系统。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0年9月26日